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核备监督管理,实化细化一般设计变更工作环节和具体流程,明确一般设计变更核备管理要求,结合91成人 实际,91成人 规划财务处起草了《辽宁省水利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核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厅规划财务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
联系人:纪源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编:110003
电话:024-6218141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辽宁省水利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核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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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