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辽河从盘锦入海,河道“四乱”问题治理直接关系行洪安全和河流生态。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设置养殖设施、违建侵占堤防等突出问题,市91成人 依托河长制平台,通过发挥“河长+”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闭环整改机制,集中整治河道“四乱”问题55处,形成“巡查—交办—整改—销号”工作闭环。通过协同发力,全市河道“四乱”问题总量同比下降46%,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实践表明,打破部门壁垒、攥指成拳协同发力,是提升河道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
一、背景情况
盘锦市素有“九河下梢”之称,境内有大中小河流21条,总长634千米,流域面积3570平方千米。河道“四乱”问题不仅威胁行洪安全,也直接影响河流生态健康,且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特点,治理紧迫性远高于一般地区,且“四乱”问题长期性、反复性特点突出,治理不能仅靠单一部门“单打独斗”,要形成多部门协同的治理合力。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已建立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体系,配套制度较为完善,为部门协同提供了制度框架和组织保障,也为深化“河长+”联动机制奠定了基础。从问题现状看,2023年全市累计发现“四乱”问题1945处,2024年虽降至102处,但总量仍处高位,违规养殖设施、畜禽粪污堆积、河道垃圾及侵占堤防等问题仍多发,部分地区私搭乱建出现反弹,“四乱”问题尚未根本遏制,巩固成果压力较大。对此,盘锦市依托河长制平台,持续强化部门协同,探索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的治理格局,力求在现有基础上持续巩固治理成果,有效破解河道治理难题。
做法与成效
(一)高位推动,搭建协同治理框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道“四乱”治理工作,2025年3月,市级双总河长签发第8号总河长令,发布《关于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全力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定》,对全市河湖“四乱”及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作出系统部署。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实行周调度,多次主持召开推进会议,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责分工。水利部门统筹河道“四乱”问题治理,制定完善《水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河道垃圾清理、违规设施整治等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水利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落实”工作格局。
(二)联合执法,形成协同攻坚合力。聚焦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养殖违建、粪污堆积、堤防侵占等“四乱”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以严格执法倒逼问题整改、规范河道管护秩序。2025年8月,市河长办牵头组织水利、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及属地乡镇综合执法力量,组建30余人专项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辽河盘山县段河道内违规养殖设施搭建、畜禽粪污随意堆存等突出乱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集中整治,解决一大批历史遗留难点堵点问题。

附图1吴家镇河滩地整治现场
在吴家镇河滩地整治现场,执法人员排查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违规搭建牛圈、大量牛粪堆积污染河道环境等问题。市91成人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定该构筑物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设施。属地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同步开展现场整治,高效推进违建拆除、粪污清运工作,从现场核查到设施拆除、粪污清运完毕,全程仅用时4小时,当日清理拆除河道违规牛圈3处。专项整治行动快速高效、处置有力,对沿线违规养殖户形成有力震慑,切实提升了联合执法权威性、公信力和整治工作实效。
针对辽河某跑马俱乐部违规侵占堤防、破坏河道岸线、堆存粪污等问题,市91成人 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召开调查推进会,面对面约谈当事人,全面宣讲河道管理、水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细致阐明堤防侵占、河道违建的安全隐患、生态危害及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坚持教育与执法并重、整改与规范并行,先后两次开展现场核查与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下达限期整改文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令当事人彻底拆除违规设施、清运全部堆存污染物、恢复河道堤防原貌。

附图2马场侵占堤防问题调查推进会
市河长办同步向属地总河长发送工作提示函,提示县级总河长严格落实巡河、管河、治河主体责任,统筹辖区有关部门、乡镇协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通过多部门联动核查、联合执法、协同督办,推动该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三)闭环管理,提升依法治河质效。全面实行“三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线索交办、限期整改、核查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实现河道“四乱”问题动态发现、即时处置、彻底整改。在联合执法中,各部门注重强化溯源管理,不局限于问题表象,追溯问题源头,从根源上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例如,2025年7月,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巡查发现村民郭某向辽河河道倾倒建筑垃圾,街道河长立即启动联动机制,组织公安、水利执法和河道管理部门启动溯源机制,多部门联合处置,精准锁定当事人,当事人主动调运机械完成垃圾清理。同时,盘锦市创新建成“盘锦市涉河建设工程管理平台”,对涉河项目实行入库、标绘、开工备案全流程监管,有效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2025年累计发现“四乱”问题55个,较2024年发现的102个问题同比下降46%,私搭乱建、河道垃圾等往年高发问题得到系统性遏制。特别是我市河湖垃圾清理工作被列入2025年度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附图3盘锦市涉河建设工程管理平台
三、经验启示
(一)河长制是部门协同的制度平台。依托河长制“党政领导、河长主导、部门联动”的制度优势,将分散在水利、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力量有效整合。总河长高位推动、靠前指挥,为部门协同提供权威的组织保障,各部门思想上统一、行动上一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闭环管理是协同落地的关键。从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落实到验收销号,全流程责任清晰、时限明确,避免了“联而不合、合而不力”的问题。闭环管理将协同联动机制转化为看得见的整治成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见底见效。
(三)联合执法是提升效能的有效手段。单一部门执法力量有限,通过“河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借力公安等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有效弥补了水利部门单一执法力量有限的短板,使执法行动更加规范高效、震慑力更强。
(四)协同治理要久久为功。河道“四乱”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续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反弹,以长效协同巩固治理成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护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治理成果经得起检验。